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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3
| 项目名称 | ****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花石镇柳树沟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丹江 |
| 联系人 | 王丹江 | 联系电话 | 152****019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2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对造型、清砂、制芯、浇注、抛丸、喷涂工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造型、清砂、制芯、浇注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袋式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增),抛丸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电炉排气筒排放,喷涂车间密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喷淋塔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增)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新增)。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仍为年产4000吨机械配件项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熔化工序废气、抛丸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制芯、造型、浇注、砂处理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有环保措施: 喷涂废气采取喷淋塔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沉淀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周边肥田排放至不外排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中频电炉冷却水采取冷却塔循环使用措施后通过不外排排放至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10m2),机械加工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回炉利用;电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废砂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 ||
| 承诺:**** 王丹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丹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