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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3
| 项目名称 | **市于祖山公园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公益项目(一期)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市于祖山公园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新立 |
| 联系人 | 李汞 | 联系电话 | 0543***30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1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1400亩,主要连通、维修登山步道、登山台阶1.9公里;提升现有环山路2.1公里;****广场400平方米;修补安全护栏;建设东北入口及公厕、休憩设施等配套基础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源头降噪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带病运行。采用静压桩、低噪声振捣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传播途径控制施工场界设置隔声围挡,高噪声区域增设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时间管控严格遵守当地规定,禁止夜间(22:00–次日 6:00)施工,确需施工需办理许可并公示。管理措施运输车辆限速、禁鸣,进出场地减速缓行。减少人为敲击、大声喧哗等非机械噪声。 | ||
| 承诺:**** 刘新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新立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