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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陵园改扩建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2018年1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自主****陵园改扩建项目(项目位于**省**市**区岷山乡金盘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15°43'12.74",北纬29°32'59.6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委托****完成了《****陵园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26年2月13日在****会议室组织****陵园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以及方案编制、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代表与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后续设计,免征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落实了管理维护责任,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23日 联系人:饶开冬/150****6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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