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吉县梅溪镇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食堂食材统一配送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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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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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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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受****委托,就《********中心食堂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食堂食****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名称

配送服务内容简述

数量

年度采购预算

1

********中心食堂食****政府采购项目

鲜肉类、蔬菜类、水产类、冰冻品、调味品、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粮油类、其他类共十大类食堂食材配送。

1项

80万元/年

注:1、本项目年度采购预算约80万元/年。

2、配送时间:服务期限为一个年度(合同生效日起)。一个年度服务期限结束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

3、在所配送的食材价****中心农贸市场、三里亭菜场长期固定摊位的平均零售价的前提下,按采购人的定价进行结算(具体定价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实际配送金额以最终采购结算为准。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按实结算)。每月货款=【该月提供不同种类的数量 × 其结算单价】的合计。结算单价=所配送的食材****中心农贸市场、三里亭菜场长期固定摊位的平均零售价 × 88%。

5、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点:****(**省安**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标书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电子邮件报名或邮寄形式报名(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公司。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资料上传至****@qq.com,联系人:俞志昂,联系电话:0572-****322。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标书代写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安**华兴路与天和路交叉口西20****司法局(梅溪司法所))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开标地址:安**华兴路与天和路交叉口西20****司法局(梅溪司法所))开标室。标书代写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标书代写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帐 号:330********700000706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

安**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答复,并通知所有认购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联系人:郎正,联系电话:0572-****252。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按次序纵向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报名表;

B、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C、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D、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联系方式;

E、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标书代写

十五、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周紫滢 联系电话:137****4126

地址:**省安**梅溪镇晓墅人民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俞志昂/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322/0572-****271

地址:**省安**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中心

联系电话:0572-****932

地址:**省安**梅溪镇晓墅人民路1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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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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