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名门小区一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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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门小区一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批复
2025-10-16 09:45

**市广裕帝景****公司提交的《名门小区一期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贺****领导小组2025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一期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市鞍**路与太福南路交汇处东南侧A地块。

(二)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80701.08平方米。

(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楼。

(四)附属建筑物性质:商业、配套设施用房。

(五)一期总建筑面积87800.9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773.2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062.0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469.45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63.1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78.5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6027.73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3690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3265.89平方米,****花园建筑面积13608.22平方米、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建筑面积2477.48平方米,卫生站建筑面积121.46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265.01平方米,****中心用房369.25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300.22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300.26平方米,公共厕所30.73平方米,设备平台建筑面积1411.77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积187.4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648.74平方米,建筑不高于90米(详见附件),机动车停车位436个(其中无障碍停车位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08个。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一期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2、3、24、26、28层、地下1层。

(二)立面色彩及外饰面材料:主色调为米白色、香槟色、灰色,外饰面材料为玻璃、真石漆、石材、铝板、仿石砖。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发改、教育、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方案应满足《住宅项目规范》等规范的**标准要求。

(二)本方****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设备板、飘窗等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三)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计入容积率的配套设施类型应在建****政府或相关部门,****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具体移交工作。

****花园、公共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方案后续应与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对接。****花园、公共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精装交付。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建设、销售,及时、准确地向购房户及物业管理****花园、公共绿化平台用途,并在房屋销售合同、物业管理规约中予以明确,不得擅自改****花园、公共绿化平台使用功能等。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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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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