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晋中-昔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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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3-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354-****550****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市**区定阳路384号市民之家A区(030600)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

**县**镇居仁村西北侧的荒沟内

****

******公司

********电厂粉煤灰综合利用及土地整治项目位于**县**镇居仁村西北侧的荒沟内。项目生态回填及修复面积为3.6766h㎡,总生态修复面积3.6766hm2,修复方向全部为乔木林地。项目利用********电厂粉煤灰、炉渣为填充物,设计总回填量为82.70万m3,其中覆土量3.68万m3、粉煤灰回填量71.12万m3,炉渣回填量7.90万m3。设计生态回填及恢复年限为1年、管护期3年,植被成活率大于90%。本项目总投资1766.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项目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Ⅱ类场的相关要求,做好基础准备、工程设施建设、回填作业以及生态恢复等工作。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区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建设挡渣坝、挡水坝、集水竖井、排水涵洞、截排水沟、消力池、渗滤液池、初期雨水池等防洪防渗措施。项目距离安坪河支流较近,要在项目区下游建设足够容量的雨水收集池,确保回填作业期间项目区内雨水不外排;在雨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消力池下游设置1座浆砌石挡水坝,防止雨季安坪河支流泄洪对项目区设施造成影响。开展生态恢复、环境监测,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实施生态回填后的区域应与周边环境相适宜或优于回填前的生态环境。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运输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厢式运输车辆、设置规范洗车平台(配套保温装置等)、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在回填作业过程中,回填料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喷雾抑尘、避免大风天气及重污染天气预警作业、按需湿法分片取土、及时绿化等措施。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或新能源设备。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生活污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场区底部及边坡采用单人工复合衬层作为防渗衬层,其中人工合成材料应采用**度聚乙烯膜,厚度不小于1.5mm,粘土衬层厚度应不小于0.75m,且经压实等措施后的饱和渗透系数不应大于1.0×10-7cm/s。回填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出口处设置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同时在项目区下游建设1座足够容量的雨水收集池,确保回填作业期间雨水不外排;在雨水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消力池下游设置1座浆砌石挡水坝,防止雨季安坪河支流泄洪对项目区设施造成影响。场址回填区降雨时产生的灰渣淋溶水及雨水靠场址内排水系统收集,经竖井、排水涵管排至场址下游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地喷洒抑尘。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回填期要采取优化施工和运输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场地表层剥离熟土,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后期回用于项目覆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初期坝溃坝引起的次生环境风险,做好导排水措施,严格落实防渗要求,保证防渗膜有效性。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2

**市义棠镇郭壁村煤矸石综合治理及土地整治项目

义棠镇郭壁村南侧的荒沟内

**市硕丰****公司

****公司

**市义棠镇郭壁村煤矸石综合治理及土地整治项目位于义棠镇郭壁村南侧的荒沟内。项目总占地面积6.6697hm2,总生态修复面积6.6697hm2,其中乔木林地6.5616hm2、其他草地0.1081hm2。项目利用性能和来源稳定的煤矸石为填充物,设计总回填量为145.0万m3,其中煤矸石回填量117.74万m3,土方回填量27.26万m3。设计生态回填期1.5年,管护期3年。本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拟选复垦区为荒沟,无国家保护动物、无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分布。主要保护措施:项目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对Ⅰ类场和《煤矸石生态回填环境保护技术规范》(DB14/T 3225-2025)的相关要求,做好基础准备、工程设施建设、回填作业以及生态恢复等工作。施工过程要采取科学的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建设方案,分区分段实施,做好土方填挖、运输和倾倒过程扬尘污染防治,建设拦挡坝、挡水坝、截洪沟、排水涵洞、排水竖井、马道排水沟、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和阻隔结构等防洪防渗措施,开展生态恢复、环境监测,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实施生态回填后的区域应与周边环境相适宜或优于回填前的生态环境。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矸石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场内道路硬化、限制汽车超载、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厢式运输车辆、设置洗车平台、加强运输道路路面清扫和洒水等措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采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洒水抑尘、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等措施。在回填作业过程中,矸石倾倒及堆存扬尘采取洒水降尘、喷雾抑尘、避免大风天气及重污染天气预警作业、按需湿法分片取土、及时绿化等措施。通过控制矸石固体碳含量≤15%、含硫量(小于1.5%)、控制矸石粒径(小于150mm)、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184kJ/kg(1000kcal/kg)、压实矸石、覆土隔绝空气、回填区建设温度监测系统并加强管理等措施严防矸石自燃。温度监测异常,存在自燃可能性要及时设置防火隔离带。施工车辆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阶段的中重型运输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或新能源设备。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设备冲洗等废水经集水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渗滤液收集后,回用于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回填区加强防渗,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场地上游及周边汇水通过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截水沟连接处设消力池,防止雨水对下游冲刷。消力池、渗滤液收集池等要建设有效的阻隔结构,确保渗滤液、初期雨水等不外排。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回填期要采取优化施工和运输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全****填埋场处置。场地表层剥离熟土,施工、开挖过程产生的土方,在场内分类集中存放,后期回用于项目覆土。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防拦挡坝溃坝、矸石自燃等引起的次生环境风险,做好导排水措施,严格落实防渗要求,保证防渗膜有效性。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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