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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智越机动车检测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县****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属**机动车检测服务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占地面积16529平方米,规划**机动车检测车间2栋、业务大厅1栋、生活区1栋、发电机房1栋,配套建设机动车检测线以及站内道路、广场硬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4335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弃渣外运。施工期间实施了盖板排水沟、排水管网、沉沙池及洗车槽等工程措施,布置了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及密目网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并新增园林绿化3145平方米及播撒草籽2000平方米等植物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完善区域机动车检测服务体系,提升检测效率与服务质量,方便车主办理检测业务,同时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