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路及S339(北高速路口-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
(第二标段)变更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大别山路及S339(北高速路口-卓湾大桥段)沿线综合提升工程(第二标段)
二、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体:2026年3月19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1)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2.2.3条,综合评审标准中的企业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的视为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标书代写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2.2.3条,综合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含如下专业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料员。人员齐全的视为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标书代写
注:上述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1)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2.2.3条,综合评审标准中的企业业绩: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市政工程项目业绩的视为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标书代写
(2)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2.2.3条,综合评审标准中的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含如下专业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料员。人员齐全的视为合格;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标书代写
注:上述项目管理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
2.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信息不变,与此相关内容相应更正,特此公告。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服务中心
地 址:**新集镇**路
联系人:扶先生
联系方式:139****582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郑****开发区科学大道与雪兰路交汇处西北侧高新数算产业园5号楼1407室
项目负责人:王英杰
项目组其他成员:刘燕芳、赵小月
联系方式:0371-****1911
电子邮件:****@126.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建设局
电 话:0376-****249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