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称“沃悦读”)拟对自有版权小说《万界收购站》改编真人短剧项目进行承制方公开招募,现将招募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公司提供原创IP小说并全程参与剧本改编、拍摄、制作。承制方负责剧本改编、短剧拍摄、制作,交付符合营销推广标准的成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万界收购站》改编真人短剧承制方招募
2.2.项目预算:制作费用 70万元(人民币)
2.3.**模式:全资承制 + 收入分成(承制方享用户付费净收入 10%的分成)
2.4.制作要求:
①集数:60-100集,单集时长≤5分钟;
②视频参数:分辨率2160×4096,帧率25P,编码H.264,码率10MB,封装MP4;
③音频参数:PCM线性,编码WAVE,声道2.0,采样率48000Hz;
2.5.版权归属:所有改编作品版权及衍生权益归属沃悦读独有,承制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除非合同中双方有明确约定。
2.6.内容要求:作****总局相关规定,无抄袭、盗版等侵权行为,无低俗、暴力、违规导向内容,兼顾思想内涵与制作品质,契合行业精品化发展方向。
三、招募流程
本次招募分为两个阶段:资格初审和综合评审。
第一阶段(资格初审):对申请人的基本资质、合规性进行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提交的详细应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按百分制综合评估法择优确定中选人。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初审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初审不予通过:
4.1.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经营证明扫描件;
4.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相关税务网站截图,或其他能够证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
4.3.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资质扫描件。
4.4.无违规经营承诺:承诺近2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违约记录(申请人自行撰写承诺,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
4.5.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报告截图或PDF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报告显示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将不予通过初审。
4.6.申请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一日至少1个与主流短剧平台的**经历证明:
注:①证明材料可为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页、双方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等结算证明材料),或平台上线证明(如上线平台的后台截图、上线通知、播放页面截图等,截图须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上线平台、上线状态);②证明材料中应能体现该项目曾在主流短剧平台(如红果、七猫、番茄、抖音、快手等)上线或**;③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合同或平台上线证明)无法体现该项目为短剧或网剧制作内容,须补充提供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④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五、报名及初审材料提交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17时30分00秒。
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费缴纳至指定账户(报名费500元,公对公转账),并将缴费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
初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日17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提交方式:初审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请将所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公司名称+《万界收购站》承制方招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邮箱地址:****@163.com
六、综合评审阶段安排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在2026年4月2日前收到通知(电子邮件形式),并获取详细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17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及1份电子版应答文件申请材料(u盘),密封后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指定地址。
逾期处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递交地址:**省**市雨****中心**20楼
收件人:周煌晋
联系电话:176****9089
评审时间:2026年4月8日14时30分00秒
评审地点:**省**市雨****中心**20楼
七、招募费用
报名费:500元(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募服务费为3000元,由中选供应商支付。
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开户行:****花园支行
账号:****512607
八、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选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须向招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且双方结清所有款项后无息退还。如中选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招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不足部分可继续追偿。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中国联通**方自服务门户(www.****.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周煌晋
电话:176****9089
地址:**省**市**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2026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