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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杏坛镇**区SD-I-02-05-02-04地块一期二区(17栋) |
| **区杏坛镇**区SD-I-02-05-02-04地块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审批制)**、改扩建、临时建(构)筑物 |
| 该项目于2021年11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440********8587号)。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调整: 1、一期项目拆分为一期一区和一期二区两个项目,一期二区具体如下:17栋平面、立面、剖面、排水方案图及总平面上的项目名称由“**区杏坛镇**区SD-I-02-05-02-04地块一期(13栋、17栋)”调整为“**区杏坛镇**区SD-I-02-05-02-04地块一期二区(17栋)”并单独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根据一期分区调整的情况和二期~五期的报建、验收指标数据,对总平面图及其相关指标表的数据进行调整;其中,地块的总指标调整如下:建筑面积由190024.81㎡调整为187038.76㎡,计容建筑面积由141096.68㎡调整为140936.07㎡,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8928.13㎡调整为46102.69㎡,建筑基底面积由14031.35㎡调整为13981.04㎡,建筑密度由27.84%调整为27.74%,居住户数由1423户调整为1422户,居住人数由4554人调整为4551人,自行车停车位由1424个调整为1427个,最高建筑高度由79.20米人调整为79.70米,住宅首层架空公共活动空间占住宅建筑首层的比例由57.35%调整为57.04%。(详见附图,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
|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2日 |
| 建设项目现场位置、****分局镇街管理所 |
| 征询公众意见牌文字内容在《珠江商报》(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27日)进行公示。 |
| https://fszrzy.****.cn/fszyj/sdgs/pqgs/ |
| 公示期间,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书面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动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等。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信件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本事项涉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利。如申请举行听证会的,应在公示******局**分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
| **区杏坛镇南国西路333****政府******局****管理所 |
| ****8464 |
| 528325 |
| liangyiyi@shunde.****.cn,邮件标题注明“公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的材料,请提供《公众意见征询表》(下载网址:http://www.shunde.****.cn/attachment/0/485/485223/****828.doc) 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扫描或影像文件。 |
| ****8464(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 2026-04-02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