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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岩口-金煤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省****公司
建设地点:**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35千伏线路5.625公里及旧塔30基,**架空线路路径总长7.7公里,**杆塔33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20公顷,临时占地1.41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耕地和林地。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42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弃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施工期间实施了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土地复耕等工程措施,撒播灌草、栽植灌木乔木等植物措施,以及修建临时排水沟、沉沙池、临时拦挡和裸露面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消除原有线路安全隐患,提高区域电网供电可靠性,优化当地电力基础设施结构,同时通过规范的环保设施确保施工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