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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市薛****啤酒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薛**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薛**,属**物流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总用地面积27738.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201.25平方米,**1#****中心、2#及3#RDC智能周转库、4#调度中心等主体建筑,同步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硬化、停车位及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01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77公顷,临时占地0.24公顷。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2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借方和弃方。施工期间采取了表土剥离与回覆、土地整治、铺设雨水管道、栽植乔灌木及撒播草籽等工程与植物措施,并实施密目网覆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洗车沉淀池等临时防护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区域物流仓储智能化水平,优化供应链效率,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