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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公园**地块项目位于**县东皇街道(秦岭路与长江路之间),规划用地面积123477.99㎡,规划建筑面积557810.46㎡。房开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在项目总体布局不变情况下申请优化调整方案,现规划调整方案已按相关程序完成了审批。
为加强公众参与,提高城乡规划水平,充分发挥公众在我县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将《**县城市公园**地块项目调整方案》批后总平面图成果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项目的规划实施。规划方案详见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文本,该文本****营销中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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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