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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位于******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一路,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企业投资建设了环保安全整治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一期、二期)项目(环评批复文号:盐环滨审〔2023〕19号)项目分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主要对哌啶醇、UV-531、受阻胺光稳定剂、十三吗啉项目进行适应性改造,二期项目承诺放弃。一期项目全部生产线及其配套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已于2025年5月竣工,一期项目开展一阶段验收调试工作,于2025年5月至2026年3月针对哌啶醇、受阻胺光稳定剂产品生产线进行调试,特此公示。
联 系 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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