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谷林****公司提交的《溪谷龙居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贺****领导小组2025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市姑婆山大道东侧A地块。
(二)用地面积:39734.16平方米。
(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楼。
(四)附属建筑物性质:商业、配套设施用房。
(五)总建筑面积65974.3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2596.9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618.8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229.1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5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157平方米,****中心用房157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105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105平方米,公共厕所3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3377.37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12806.74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570.63平方米)]。
(六)建筑占地面积:12049.34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30.32%。
(八)容积率:1.32。
(九)绿地率:31.04%。
(十)建筑高度:不高于50米(详见附件)。
(十一)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526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53个,无障碍停车位1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26个。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2、4、15层、地下2层。
(二)立面色彩及外饰面材料:主色调为灰色、米白色与香槟色,外饰面材料为玻璃、涂料、石材、铝板。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发改、教育、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本方****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设备板、飘窗等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三)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计入容积率的配套设施类型应在建****政府或相关部门,****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具体移交工作。
(四)出入口、场地内道路****联通,需做好协调。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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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