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彩超探头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合同包1:彩超探头A,1批
合同包2:彩超探头B,1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20,000.00元
合同包1:320,000.00元
合同包2:2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二)说明
合同包1拟采购的探头为GE医疗高端超声平台LOGIQ E10s的专用配套部件,在探头的技术工艺方面、成像技术等方面涉及GE封闭技术体系和专利技术,在探头使用安全性方面和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等方面依赖原厂技术支持,其他厂商探头无法替代,****是唯一获得通用电气医疗****公司授权的本项目探头供应商,具备原厂产品代理资质及售后服务授权。
合同包2拟采购的探头为佳能医疗旗舰超声平台Aplio i900 TUS-AI900的专用配套部件,在探头的技术工艺方面、成像技术等方面涉及佳能封闭技术体系和专有技术,在探头使用安全性方面和全生命周期技术服务等方面依赖原厂技术支持,其他厂商探头无法替代,**启世康宁****公司是唯一获得佳能医疗****公司授权的本项目探头供应商,具备原厂产品代理资质及售后服务授权。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合同包1:
名称:****
地址:**市**区亿创街1号605房部位1
合同包2:
名称:**启世康宁****公司
地址:**市**区**中路268号2201房
三、公示期限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公示期内,如果没有收到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欢迎各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产品。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市**区天坤三路95号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地址:**市**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电话:020-****3760-806
电子邮件:****@qq.com 或 ****@gdhyc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