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提交的《天誉学府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贺****领导小组2025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市鞍**路与灵凤路交汇处西北侧A地块。
(二)用地面积:8393.91平方米。
(三)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楼。
(四)附属建筑物性质:商业、配套设施用房。
(五)总建筑面积33914.7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6021.1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995.2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863.79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62.1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7893.59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6438.84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492.86平方米,大门建筑面积88.63平方米、公共休闲绿化平台建筑面积529.32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59.94平方米,****中心用房53.18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用房39.24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用房40.78平方米,地下室风井建筑面积20.36平方米,屋面建筑面积130.44平方米)]。
(六)建筑占地面积:2833.63平方米。
(七)建筑密度:33.76%。
(八)容积率:3.1。
(九)绿地率:27%。
(十)建筑高度:不高于74.85米(详见附件)。
(十一)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260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27个,无障碍停车位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46个。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6、22层、地下1层。
(二)立面色彩及外饰面材料:主色调为米白色,辅色调为深灰色,外饰面材料为玻璃、真石漆、氟碳漆、石材。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应急、发改、教育、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方案应满足《住宅项目规范》等规范的**标准要求。
(二)本方****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本方案中的阳台、设备板、飘窗等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严禁改造并改作他途。本方案中夜景亮化内容需严格按照规划实施。
(三)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计入容积率的配套设施类型应在建****政府或相关部门,****政府或相关部门做好具体移交工作。
(四)公共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方案后续应与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对接。公共绿化平台的景观绿化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精装交付。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建设、销售,及时、准确地向购房户及物业管理单位说明公共绿化平台用途,并在房屋销售合同、物业管理规约中予以明确,不得擅自改造并改变公共绿化平台使用功能等。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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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