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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药品“阳光推介”邀请公告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规范我院新药引进流程,****医院建设,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遴选环境,****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及我院《供应商药械“阳光推介”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经医院药事****委员会研究决定,拟举办2026年度药品“阳光推介”会。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代表来院进行公开推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推介原则
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阳光操作”的原则,所有****监察室监督下,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的“三定”管理模式,杜绝私下接触,确保医商交往清正廉洁。
二、推介范围
拟邀请推介品种为经本院药品遴选专家论证通过品种,目录如下:
| 药品通用名称 |
剂型 |
| 吲哚菁绿 |
注射剂 |
|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口服剂型 |
| 头孢他啶阿维巴坦钠 |
注射剂 |
| 尿素【13C】散剂呼气试验药盒 |
口服剂型 |
三、提交资料要求
有意向参加此次新药引进“阳光推介”会的企业,截止3月27日下午17:00****医院药品库房,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包括:
1.产品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
2.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未经预约或审核未通过者,不得擅自进入临床科室进行推介。
2.推介会仅作为学术信息交流,不代表最终引进结果,药品引进须经药事会讨论。
3.严禁在推介资料及现场展示中出现带有回扣、提成等商业贿赂性质的内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药剂科 马老师
联系电话:028-****1658(工作日 8:00-12:00, 13:30-17:00)
现场推介会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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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