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沙镇**雨污合流渠网整治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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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沙镇**雨污合流渠网整治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陈理超,更正为:陈工。
本项目付款方式修改为:
1期:预付款:支付比例10%,按合同金额10%~30%(不含暂列金、暂估价)支付(最终按合同约定支付比例),预付款扣回方式:采购人在工程第二次进度款中扣回。
2期:进度款:支付比例80%,由供应商按照每月25日前报送进度款申请,月进度款按照审核完成合格工作量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80%的进度款,最终累计支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90%。
3期:结算款:支付比例10%,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采购人、****政府相关部门(如****政府****中心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后,可申请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额的100%。
付款说明:1.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采购****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支付结算款时一并提供质保金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须根据本采购文件、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要求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因供应商原因逾期办理结算手续或未提供相关资料,采购人将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3.本项目所使用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具体支付流程按财政资金规定的支付流程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财政支付流程等引起的款项支付期延误的,相关款项支付的日期顺延,供应商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延误工期、增加费用或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4.本工程最****政府****中心审核核定的费用,****政府****中心结算审核批复中的费用,则按审核批复中的费用结算。标书代写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3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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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区平沙**沙四路138号
联系方式:137****6679
名 称:****
地 址:**市****广场SY5栋1908-1909室
联系方式:185****5674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5****5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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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