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纸类印刷制品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3日至2026年03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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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纸类印刷制品生产迁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六区16号自编6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市****公司原有项目位于**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2013年6月12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鹤环审〔2012〕123号),2020年**市****公司、**市易****公司双方约定变更项目经营主体,于同年7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2021年**市易****公司、****双方约定变更项目经营主体,****完成年产纸类印刷制品700万件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于2022年8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0784MA4UNF6M6B001X)。现因发展需要,项目拟迁建到**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六区16号自编6号,迁建后年产纸制风琴文件包3万件、纸盒2万件、相簿2万件、文件夹0.5件。项目占地面积215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为分纸、切纸、平板印刷、烫金、打孔、皮壳、烫点套袋分切、内页成型、组合、蜡纸封边、上线圈、热收缩膜包装等。项目使用的胶印油墨(约0.4吨/年)、润版液(约0.002吨/年)为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1胶印油墨中单张胶印油墨VOCs含量限值的产品,项目使用的果冻胶(0.5吨/年)、白乳胶(3吨/年)须为分别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包装领域“其他”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值、表2包装领域“聚乙烯醇类”水基型胶粘剂VOC含量限值的产品,项目使用的洗车水(0.02吨/年)须为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表2低VOC含量半水基清洗剂含量限值产品。 |
| 环评机构 | **市碧佳****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①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③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经采用合理布置厂区,对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消音等处理措施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