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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是在原厂区内实施的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部分老旧工房,**栋号工房、中转库、总仓库及办公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并同步升级厂区消防水池、防雷防静电系统、视频监控及围墙大门等安全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0万元。施工期间土石方挖填总量约0.8万立方米,基本实现内部平衡。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了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建设雨水导排系统;植物上对厂区空闲地及边坡进行绿化,种植灌木与草皮;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土方覆盖防尘网、设置临时排水沟与沉沙池、堆土采用编织袋拦挡等。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通过构建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确保改扩建过程生态环境安全,促进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