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公司向我局提出土地回收意向书,****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晟天**城小区,剩余还未开发建设的二、三期土地进行收储。东晟天**城小区原规划分为一、二、三期分期建设,目前仅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后续二期、****公司已明确不再继续开发建设。现需对该项目总用地规划建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修改的内容
(一)原规划审批情况:东晟天**城建设项目于2021年10月批准实施,并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建筑面积113608.35㎡(其中地上103668.35㎡,地下9940.00㎡)。
(二)申请修改原因:东晟天**城小区原规划分为一、二、三期分期建设,目前仅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后续二期、****公司已明确不再继续开发建设,并提出了土地回收意向申请。
(三)具体修改内容:一是整个小区建设规模缩小,原规划二期和三期不再继续开发建设;二是为满足已建一期地下室消防及后期施工要求,一期地下室需往北面和东面后退3米区域,增加面积815.85㎡。具体调整内容详见(东晟天**城——修改前后对比图)。
二、修改情况
整个项目总用地面积由原来的47548.43㎡调整为21798.28㎡,减少25750.15㎡;规划总建筑面积由原来113608.35㎡调整为39382.42㎡,减少74225.93㎡;地上建筑面积由103668.35㎡调整为37135.78㎡,减少66532.57㎡;建筑基底面积由14549.24㎡调整为5560.15㎡,减少8989.09㎡;容积率由原来的2.18调整为1.70;建筑密度由原来的30.60%调整为25.51%,绿地率由原来的35.10%调整为36.70%;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审批的574个调整为227个。**东****公司委托****编制了《东晟天**城用地分宗论证报告》,现已编制完成。(详******局城乡规划股查阅)
公示类别: 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9日
公示组织单位: ****
公示说明:在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总用地规划建设方案调整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与****联系,若有疑******局或到****城乡规划股详细查阅,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公示组织单位书面反映。公示期满后若无意见建议,本局将《东晟天**城用地分宗论证报告》将依程序进行审批。
联系电话: 0878-****186
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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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