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个体登记智能审批终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9.78万元
项目概况:****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的统一要求,**省已全面启动企业开办事项全程网办"零见面"审批改革。为确保工作质量,进一步探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创新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区企业开办便利度,拟建设相关配套系统。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为保障本项目与上级系统的数据交换安全、系统运行兼容一致,拟建设的系统必须与**市已建的审批信息系统无缝对接。****管理局智能审批系统由****负责开发完成。
二、从系统开发建设的成本预算、具体实施和结果预计分析,本项目由****进行建设有利于系统的无缝对接,统一标准、快速实施,减少系统对接和数据转换费用成本投入,根据本项目专业性、特殊性等特点和实际操作情况,项目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为确保本****审批局智能审批系统管理协调统一性、兼容性和保密性,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地址:**市**区**路5号13号楼B座12层1201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市五一路333****广场B座
联 系 人:要强文
联系电话:0351-****800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晋阳街84号宏安世纪大厦A座14层
联系人:班帅、史伟、郝世芳
联系电话:152****2114
五、专家论证意见
①工作单位:**电子厂;姓名:秦明琪;职称:高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本项目****个体登记智能审批终端采购,由于1、该项目的系统平台由****承建,运行至今系统正常稳定。2、**市所属各区县已使用一定数量****公司的产品。3、该公司是专门从事本项目产品开发和制造的,且**市场占有量大。4、如果改用其他产品要投入很大的成本。本项目上具有唯一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处采购。建议本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处采购。
②工作单位:**大学;姓名:米晓萍;职称:副教授
论证意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的统一要求,**省已全面启动企业开办事项全程网办"零见面"审批改革。为确保工作质量,进一步探索创新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区企业开办便利度,拟建设相关配套系统。
该系统需专业级系统的数据进行交换,系统运行兼容一致。该系统必须与**市已建的审批信息系统无缝对接。****管理局智能审批系统由****负责开发完成。从系统开发建设的成本预算实施考虑,本项目由****进行建设是有利的。根据项目专业性、特殊性和实际操作情况,项目具有唯一性。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③工作单位:****管理局;姓名:曹太星;职称:高级工程师
论证意见:个体登记智能审批终端采购项目,建设的目的是便民服务,高效快捷;目标是投入成本少,实施速度快。系统部署需与**市审批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交换。为达到这一技术要求,**市审批信息系统的开发商****是最佳选择。****公司,存在数据标准、结构、协议等差异,不能实现无缝对接。根据采购法31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这一情形,推荐****作为唯一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