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 用地单位或个人 | ******事务中心 | ||
| 项目名称 | **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 | 项目类型 |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
| ****机关 | 深****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 |
| 被用地单位 | **市**区**街道 |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2.4969 | 使用林地期限 | 2年 |
| 采伐株数 | 1001 | 优势树种 | **相思、大头茶、银合欢。 |
|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 详见附件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yt/
(二)实地公示
1.******(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
2.******办事处(地址:**市**区**省**市**区**四街2号)。
3.**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现场(地址:****社区盐三****基地)。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收件人:冼倩妤;联系电话:0755-****1937;并在信封上注明“**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ianqy@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2.伐区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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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