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区低空融合飞行示范基地施工排险用地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审批
广东-深圳-盐田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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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拟临时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拟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采伐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

**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

项目类型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机关

深****改革局

批准文号

****

被用地单位

**市**区**街道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2.4969

使用林地期限

2年

采伐株数

1001

优势树种

**相思、大头茶、银合欢。

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位置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三、公示方式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局门户网站

http://pnr.****.cn/

2.******门户网站

http://pnr.****.cn/yt/

(二)实地公示

1.******(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

2.******办事处(地址:**市**区**省**市**区**四街2号)。

3.**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现场(地址:****社区盐三****基地)。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市**区海景路10号;收件人:冼倩妤;联系电话:0755-****1937;并在信封上注明“**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xianqy@pnr.****.cn,邮件标题请按照“**区****基地施工排险用地临时用林和林木采伐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7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附件: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

2.伐区位置示意图

****

2026年3月20日

文档附件:

附件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图.pdf
附件2.伐区位置示意图.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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