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询价公告

审批
江西-抚州-崇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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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23

**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23 15:15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对已开工建设项目要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现对**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报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安全保障项目

二、工作要求

1、对主体工程建设扰动、破坏地表和植被面积的进行监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变化的情况;水土流失量监测;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效益监测;水土保持林草成活率、生长情况监测。

2、后续服务。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的制定,并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水土流失提出意见及整改措施,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3、质量要求。水土保持监测需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的要求,水土保持监测成果需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要求,并需通过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相关要求

1、项目开工后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按季度完成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按水行政部门要求将相关资料上传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监测期从项目开工至项目完工,项目完工后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自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提供的服务、税费、差旅费、交通费、食宿费、服务所需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崇府发〔2025〕11 号)的文件要求。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事业单位;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项目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12个月),自2026年4月10日起至2027年4月10日止。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年3月30日下午17:30前将**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与安全保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报告编制费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资格条件及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163.com

联系人:裴芳 173****0236

联系地点:****三楼综合协调股。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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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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