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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生活垃圾转运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总占地面积0.28公顷,总建筑面积861.997平方米,主要**压缩车间1座、车库及设备用房1座(含消防水池、泵房等),配套建设消防水池、沉淀池及污泥池等构筑物,并购置环卫设备及车辆。项目总投资1887.0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36.97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0.15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雨水管网铺设;植物上对0.06公顷区域进行厂区绿化;临时措施包括设置编织袋拦挡、临时排水沟与沉沙池,以及对裸露地表和堆土进行密目网覆盖。项目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通过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林草植被,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