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岗堆镇普雄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云水****公司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县,为**村庄道路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5235.3平方米、护栏797米、挡水墙190米及片石挡墙1041.11立方米等土石方工程。项目总投资399.9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1.65万元,总占地面积0.65公顷。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0.71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路面压实平整及边沟铺设;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土方及堆料进行防尘网苫盖、设置土质排水沟及沉沙池等。项目执行青藏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通过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