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巩昌镇**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水保****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巩昌镇,总占地面积2.67公顷,总建筑面积98500平方米,主要**高层住宅楼6栋、配套商业用房及地下车库,并同步建设小区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及电力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土建投资3.2亿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约8.5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实现平衡,无外借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雨水排水系统、土地整治及绿化覆土;植物上对1.0公顷区域进行乔灌草立体绿化;临时措施包括设置洗车池、临时排水沟与沉沙池,以及对裸露地表和堆土进行防尘网全覆盖。项目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通过完善的水土保持体系,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改善区域人居环境,保障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