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关于“汶上县大运河南旺枢纽考古遗址保护中心大运河南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提升(一期)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山东-济宁-汶上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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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大运**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提升(一期)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3 15:39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6年3月24日,我局拟对****“大运**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提升(一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5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993

电子信箱:wsxhbjjdglk@ji.****.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窗口 邮编:2725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大运**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保护展示提升(一期)项目

**省**市**县南旺镇、大运**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

****

**云****公司

该项目位于**县南旺镇、大运**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总投资10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博物馆(1座,占地面积约6000m2),完善博物馆周边场地景观及配套工程;提升改造南旺枢纽科普宣教馆安全防护设施;完善遗址公园内部分开放服务配套设施等。

1、废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规范作业;施工过程中使用成品混凝土及沥青,施工区域设置围墙并配备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采取密闭运输、喷淋、运输车辆清洗、车辆限速等方式,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运营期加强管理,减少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车辆冲洗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南****处理站处理。

3、噪音: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和维修,振动大的设备(部件)配备减振装置,减少突发噪声。设立临时声屏障,加强对敏感目标的保护,未经批准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有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能回收利用的施工垃圾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处理场处置;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5、生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和施工人员活动范围,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采取表土剥离、土地整治综合防护、临时围挡、临时排水沟、临时泥浆池、表土堆土临时防护等工程措施;施工区土方作业后及时覆盖防尘网,避免因破坏原有地质及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现象;增强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尽量避免大风、雨季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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