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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23
| 项目名称 | 热电一分厂煤场抑尘优化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集团公司二厂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243.7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治忠 |
| 联系人 | 雷海涛 | 联系电话 | 181****9742 |
| 项目投资(万元) | 498.1 | 环保投资(万元) | 498.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30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公司热电一分厂煤场包含内煤场和外煤场两个区域,内煤场长162.5米,宽31.5米,面积为5118.75平方米;外煤场长125米,宽89米,面积为11125平方米,内外煤场相通。此次热电一分厂煤场抑尘优化改造项目内容包括:(1)外煤场东侧、西侧、北侧原有挡墙(平均约5米)内侧安装顶高为12米防风抑尘网支架,距离支架顶0.3米以下部位敷设防风抑尘网,抑尘网敷设高度为9米,2.7米以下部分不设抑尘网,由原围墙进行抑尘。内煤场南侧为天车立柱,依托天车立柱敷设顶高为10.5米防风抑尘网,高度与天车走道下边齐平。(2)外煤场东侧、西侧各新增2套工业级远程射雾器进行喷雾抑尘。(3)外煤场东侧、西侧抑尘网钢架上各安装2组三防灯,安装高度12米,内煤场北侧天车走道上安装3组三防灯,安装高度约10.5米。(4)煤场配套电源系统渣泵房配电室11面配电柜拆除更换。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煤场煤尘采取加装防风抑尘网和喷雾抑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择低噪声设备,铺装减震基座 | ||
| 承诺:**** 孙治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治忠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