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3日 15:3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2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753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八七路130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559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鲤**义全街水产大厦1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753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31 09:30:00,更正为:2026-04-07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3-31 09:30:00,更正为:2026-04-07 09:30:00。标书代写
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2.2.3 进度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上半年55%、第三季度80%、2025年10月31日前100%的进度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含严格按规定将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2.4 不合格率要求:承检机构抽检应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根据2025年上级部门监督抽检考核要求,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合同包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不合率不得低于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其中合同包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应高于2025年**农产品抽检平均合格率3%。若上级部门下达考核指标,不合格率执行新指标。如有特殊情况,以双方约定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5抽检数据质量要求:承检机构抽检数据应当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抽检监测数据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有关规定和要求,抽检数据内容(样品信息、食品类别、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依据、检验结论以及其他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内容等)数据准确性达到95%以上(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现更正为: 2.2.3 进度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上半年55%、第三季度80%、2026年10月31日前100%的进度完成抽样检验任务(含严格按规定将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2.4 不合格率要求:承检机构抽检应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根据2026年上级部门监督抽检考核要求,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不合率不得低于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其中合同包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率应高于2025年**农产品抽检平均不合格率3.3%。若上级部门下达考核指标,不合格率执行新指标。如有特殊情况,以双方约定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2.5抽检数据质量要求:承检机构抽检数据应当按有关要求及时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抽检监测数据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6年版)》有关规定和要求,抽检数据内容(样品信息、食品类别、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依据、检验结论以及其他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内容等)数据准确性达到95%以上(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3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3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八七路1307号
联系方式:059****55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鲤**义全街水产大厦12楼
联系方式:135****75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东
电话:135****7536
****
2026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