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审批
广西-崇左-宁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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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2026-03-23 10:00

****土地征收启动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为保障项目用地,现对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拟征收土地的征地拆迁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项目名称

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

二、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和范围

项目拟征收**县爱店镇那党村那何屯;桐棉镇板烂村停寨屯、派依屯、板烂屯;那**那马屯、停松屯;恭敬村上巴批屯;那旭村汉刘屯、那赖屯;板岸村;那梨村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1600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本项目为完善区域公路网结构,改善边境地区交通出行条件,提升G219通行能力和整体服务水平。

四、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通告发布之后,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配合该项目征地工作组、****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的清点登记工作。

五、凡在该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有先人坟墓的物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及村屯证****人民政府或G219**爱店至**峒中公路(**段)建设工作专班联系,地址:**大道西8号,联系电话:****567,工作日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待迁坟补偿款兑付到位之日起30日内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移的,作无主坟处理。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将依法清理拔除,并不予补偿。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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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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