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陶朱街道26-503号用地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征收地点
位于**省**市陶朱街道红门村、联合村
2.项目名称
陶朱街道26-503号用地土地征收
3.征收单位
****政府****办事处
4.项目概要
****政府实施陶朱街道26-503号用地建设项目,****经济**社、******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经勘测,****政府征收红门村、联合村土地总面积0.5616公顷,规划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河流水面和防护绿地,地块为农用地(水田0.1653公顷、茶园0.0529公顷、其他园地0.1071公顷、乔木林地0.0812公顷、竹林地0.0246公顷、其他林地0.0212公顷、农村道路0.0171公顷、坑塘水面0.0653公顷、沟渠0.0250公顷、田坎0.0019公顷)。
地块权属0.4353****经济**社农民集体所有,0.1263****社区******社农民集体所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6年3月30日止;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575-****0135
电子邮箱:****@qq.com
****政府****办事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