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本岛北部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审批
浙江-舟山-定海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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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本岛北部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2026-03-23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园区本岛北部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园区本岛北部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园区本岛北部片区位于**本岛东北部,本次规划范围**梁横**侧海堤,南至鸭东线-钓梁**堤,西至白泉大河,北至海滨,规划总面积29.45平方公里(不包括石化拓展区)。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

发展目标:推进科技智造、清洁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等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及公共服务配套,持续高质量发展,建设产城、人文、生态等互融共生、健康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型产业**,成****中心****花园城市的重大引擎****示范区先行市的重要支撑。

总体功能结构:规划构建形成“一心一湾三区三廊”总体结构。“一心”:公共服务周边集聚****园区公共中心;“一湾”:高新区北侧、东侧的智慧蓝湾;“三区”即西部片区、东部片区、梁**片区。“三廊”即白泉大河生态廊道、钓山一馒头山生态廊道、梁**生态廊道。

二、规划实施的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

1、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园区企业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市****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论证分析,****处理厂正常运行、尾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污水处****园区废水,其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2)环境空气影响: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园区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处、各环境保护目标处污染物预测值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废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但增量及污染物浓度叠加值均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园区排放的工艺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声环境影响:****园区及周边噪声功能区达标,园区企业应优化厂区及车间布局,同时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确保自身厂界噪声达标。只要按照规划要求采取一定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进行控制,噪声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4)固体废物影响:对于工业固体废物,园区企业应根据废物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储存,采取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对危废进行有效控制后,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各企业必须加强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废产生量,同时加强工业固废**化利用,减少固废堆存量。生活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影响:园区开发建设对区域原有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布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可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园区部分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的运输、储存及使用,具有潜在危险性。通过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科学制定多级应急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措施,能够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概率。一旦发生事故,****园区管理部门等多方协作,能够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以降低环境风险影响。

2、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优化园区企业废水收集、处理及排放系统,加强废水排放长效监控。强化企业内部废水管理,推动废水综合利用与节水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强化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等。严格项目准入,加强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的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与管理,严格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化”的目标,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效率,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各种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

(5)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加强企业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建设。

(6)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加强对重点土地功能置换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做好工业企业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控。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加强园区绿地生态系统、生态廊道及生态节点规划,落实各级生态保护要求,减少对人居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影响。

(8)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园区与各企业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事故风险防范体系及应急响应体系。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园区本岛北部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与上层规划、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园区开发建设需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有限,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的前提下,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采纳本次评价提出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园区本岛北部片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依据本次发展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对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④其他的相关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本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6年3月26日~4月9日,公众可通过向公告指定地址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园区迎宾大道111号 邮编:316013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580-****71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百诺数智****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良渚街道好运街858号 邮编:311113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1-****7206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1)规划环评审查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单位名称:****环境局

通讯地址:**市**翁山路555****中心

联系电话:05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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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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