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化工业区危****停车场建设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事项批前公示
揭市自然资(海)建公示〔2026〕2号
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申请事项进行批前公示:
一、建设单位
****
二、项目名称
**大**石化工业区危****停车场建设项目
三、建设位置
**大**石化工业区**大道北侧,规划**东二路西侧
四、变更内容
(一)总平面:
1.设备用房、车辆安检棚、车辆修理棚、地下消防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位置调整;
2.地面部分普通停车位增设充电桩,综合楼西南侧增设30个自行车停车位;
3.绿地范围调整,绿地面积增加;
(二)地下水池:
1.地下水池增设泵房和出地面楼梯间;
(三)综合楼:
1.各层轴号8交轴号D处增设排烟井;
2.内部部分墙体、门窗、楼梯间及功能调整;
3.女儿墙高度调整,相应建筑高度调整;
(四)车辆修理棚:
1.轴号A轴号E方向建设宽度增加;
2.内部部分分隔墙体调整,首层女卫增设出入口坡道,相应3米处增设雨篷;
(五)设备用房:
1.内部分隔墙调整;
2.室外台阶调整,相应雨篷范围调整。
本项目变更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变动如下:原许可总建筑面积为4320.82㎡,变更后总建筑面积为4954.00㎡(总建筑面积增加633.18㎡),原许可计容建筑面积为4260.82㎡,变更后计容建筑面积为4291.00㎡(计容建筑面积增加30.18㎡),原许可不计容建筑面积为60.00㎡,变更后不计容建筑面积为663.00㎡(不计容建筑面积增加603.00㎡)。
该项目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30日。如对该项目规划建设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的反馈意见应由本人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的反馈意见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反馈意见应写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联系电话:0663-****821 监督电话:0663-****808
联系地址:**大南****服务中心大楼A区二楼A225室
******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