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绿色节能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主要**厂房、办公楼及门卫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36公顷,总建筑面积18158.19平方米,建筑密度48.9%,绿地率7.1%,设机动车停车位65个。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1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0.56万立方米(挖方0.56万立方米,填方0.56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借方和余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雨水管网铺设680米及土地整治0.24公顷;植物上对0.24公顷区域进行综合绿化,栽植桂、樟、玉兰等乔灌草;临时措施包括密目网苫盖2000平方米、布设临时排水沟40米及沉沙池1座。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防治标准,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企业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