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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迪庆州维西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迪庆州维西县,主要**生产厂房、原料堆棚、成品库、办公楼及生活区等配套设施,并引进固体废弃物破碎、分选、造粒等循环利用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7公顷,总建筑面积15800平方米,建筑密度45%,绿地率12%。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8万立方米(挖方0.9万立方米,填方0.9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表土剥离0.3万立方米、雨水管网铺设450米及排水沟修筑;植物上对0.32公顷区域进行绿化,栽植适应性强的乔灌草;临时措施包括密目网苫盖1500平方米、布设临时排水沟200米及沉沙池2座。项目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实现固体废弃物的**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