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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绿嘉厂房扩建及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仁通****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区,主要**5座1-5#厂房、1座综合楼、1座设备用房、1座水泵房、1座门卫,以及地上成品污水处理池和消防水池各1座,并配套建设边坡支护、道路硬化及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99公顷,总建筑面积9.23万平方米,容积率2.32,建筑密度45.14%,绿地率11.09%,设机动车停车位65个。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0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0.48万立方米(挖方0.48万立方米,填方0.48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借方和余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土地整治0.44公顷、雨水管网铺设1250米及坡顶截水沟324米、坡脚排水沟315米;植物上对0.44公顷区域进行景观绿化及抚育;临时措施包括密目网苫盖1万平方米、布设砖砌排水沟624米、沉沙池5座及洗车平台1座。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防治标准,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企业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