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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5】324号)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省级转移支付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函[2026]34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对象:****养殖场(户)。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备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场可暂不提供);
****养殖场土地及环评相关手续;
****养殖场****养殖场设计存栏规模或出栏量相关证明资料
三、建设内容:规模养殖场**或改造升级节水饮用装置、清粪工艺、雨污分流设施,粪污贮存、堆肥及厌氧发酵设施设备,还田利用及除臭和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
四、补助方式或标准
采取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助。规模养殖场单体补助不超过3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五、补助环节
围绕畜禽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利用全过程,支持6****养殖场**或提升改造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贮存、施用以及除臭和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
六、其它要求
(一)申报主体于3月31日前将申请报告、相关资料报送至****办公室。
(二)2025年已申报储备项目的养殖主体优先申报。
(三)按照申报先后顺序进行筛选。
(四)联系人:张 航,联系电话:0359-****288 188****0108。
附件: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提档升级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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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