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行资产管理的需要,我行决****商铺以及闲置房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门面
1.柳川支行。本次公开招租的门面地点:**县柳川镇柳川支行新办公大楼8号、9号门面。其中:8号门面使用面积约39.4平方米;9号门面使用面积约54.6平方米。
2.南加支行。本次公开招租的门面地点:**县南加镇南加支行办****营业厅****档案室,门面使用面积约为43平方米。
(二)闲置房屋
1.柳川支行。房屋地点:**县柳川镇柳川支行新办公大楼四楼,共2套住房,每套面积约70平方米。
2.南哨支行。房屋地点:**县南哨镇南哨支行办公楼三楼、四楼,共3套住房,其中302号房面积约75平方米,304号房面积约100平方米,403号房面积约60平方米,面积共计约235平方米。
3.观么支行。房屋地点:**县观么镇观么支行办公大楼四楼,共1套住房,面积约65平方米。
4.磻溪支行。房屋地点:**县磻溪镇磻溪支行办公大楼三楼、四楼,共3套住房,其中面对街道右边三楼一套住房,左边四楼两套住房,每套面积约70平方米。
5.**支行。房屋地点:**县**镇**支行办公大楼六楼,共3套住房,每套面积约49平方米。
6.**支行。房屋地点:**县岑松镇**村**支行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厨房,三楼、四楼职工宿舍,共2套住房,其中三楼、四楼户型均为三室一厅,面积共计约522.41平方米。
7.敏洞支行。房屋地点:**县敏洞乡敏洞支行办公大楼五楼,共2套住房,每套面积约55平方米。
二、出租方式、租赁对象
(一)出租方式:采取价格面议出租方式。
(二)租赁对象:
1.门面。竞租人为境内外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闲置房屋。****政府、学校、医院等单位职工承租。
三、招租公告期及咨询方式
(一)招租公告期:本次招租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3日。
(二)咨询方式:有意租赁者请提前预约参观,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合适的时间。
预约及咨询请联系:
综合办公室181****1313(王女士);
柳川支行181****7399(杨先生);
南哨支行133****1348(饶先生);
观么支行181****5003(吴女士);
磻溪支行181****5007(杨先生);
**支行189****5741(程女士);
**支行181****2772(彭女士);
敏洞支行181****3444(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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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