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44、0873—****054****中心1楼C****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544
邮 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县狗街村**海创环境****公司旗****发电厂内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州****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本项目位于**县狗街村**海创环境****公司旗****发电厂内。公司因拓展业务需要处理的炉渣量增加,需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扩建,扩大现有设备的生产能力,将现有炉渣生产线能力从300t/d提升至500t/d,同时增加工作时间,由现有的年工作200天增加至300天,实行三班制,每天工作时间为24小时,全厂规模由年处理能力为6万吨增加至15万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与设备,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对厂区现有场地进行重点防渗,设备调试产生的噪声,项目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且通过减震垫、距离衰减等措施,施工期噪音对周边影响较小。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表: 表1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
2.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废气 项目砂料成品堆放区产生的扬尘采取厂房围挡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经大气自然扩散;原料堆放区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炉渣和生产车间密闭方式阻止臭气扩散,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空气稀释自然消散。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炉渣渗滤液及压滤机压滤废水、车辆及场地清洗废水、入厕洗手废水和初期雨水。 生产废水、炉渣渗滤液及压滤机压滤废水、车辆及场地清洗废水进入已经建设好的二级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区内员工入厕、洗手等依托建****发电厂设施,产生的入厕洗手废水进入建****发电厂污水系统处理;项目区产生的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建****发电厂绿化、道路浇洒。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建成后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和夜间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类标准。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安装减震软垫及厂房隔声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未完全燃烧垃圾、沉淀池底泥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及含废机油抹布。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收集后交由建****发电厂处理,不乱排乱放;项目未完全燃烧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返回建****发电厂重新进行焚烧;生活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砂水混合物、原料堆场渗滤液及压滤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内产生的渣料(底泥)经压滤机压滤脱水得到砂料,暂存于污泥堆放区,定****砖厂做制砖原料;项目运营后生产设备维修、养护过程会产生废机油及含废机油抹布,分区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目前与******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进行清运处置。项目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固体污染物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审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