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局,各医药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工作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中选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和品种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2)。
二、操作方式
请各单位自行登录**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网址:https://ggfw.****.cn/webPortal/),点击“登录入口”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并按照下述工作流程进行网上操作。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请按照招采子系统账号注册操作指引注册账号后进行操作,操作指引详见首页右上方“操作指南”。
三、工作流程
(一)产品信息维护。属于本次中选清单内的产品将根据国家医保编码数据动态维护库导入带量采购专区,企业无需申报。截止执行日未赋医保编码的相关企业,请于赋码后到招采子系统自行申报挂网。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带量采购专区-配送关系设置页面”核查产品信息是否有误,若有误请将相关材料发送至****@163.com。
(二)配送关系维护。生产企业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配送关系设置,其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区所****医疗机构。配送企业对生产企业勾选的配送关系进行确认,配送企业一旦确认配送区域,原则上采购周期内不得再修改。
(三)签订三方协议。请相关单位自行登录招采子系统,完成三方协议签订操作。协议签订顺序为【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三方依次响应。
以上工作流程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
四、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中选企业、****医疗机构于2026年3月31日至4月20日前,通过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全区统一执行时间:2026年3月31日起正式挂网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做好配送关系维护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是保证本次集采工作顺利落地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为确保中选品种挂网采购工作平稳实施,****保障局负责指****医疗机构,并协调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不得拒绝中选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进行入院配送其供应清单产品,不得设置条件增加中选生产(经营)企业负担,确保中选企业产品正常使用。
(联系方式:089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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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