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提交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待异议处理完毕再行恢复。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