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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新蓼大道中段)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康泉****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北起蓼中路,南至城隍庙大街,全长约1.9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3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改造、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管线综合等。其中排水工程**雨水管道1214.25米、污水管道2402.2米及配套检查井、雨水口;交通工程包括标线、标志、护栏及监控设施;照明工程安装路灯148座;绿化工程保留利用原有人行道香**25株。项目总占地面积6.1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5.98公顷,临时占地0.15公顷。总投资5492.4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119.36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9.45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3.64万立方米,填方5.81万立方米,借方3.56万立方米(外购石方),余方11.39万立方米运至指**置工程综合利用。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雨排水管网、截水沟及雨水井;植物上保留原有行道树;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地表及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共4850平方米。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市政道路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