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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南武当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市,主要**游客驿站2个共375平方米、生态停车场13000平方米、旅游厕所7座,以及交通干线与景区间连接线5公里、景区内部道路和游步道10公里,并配套建设雨污管网、强弱电管网、标志标牌、充电桩、绿化及照明等基础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7.62公顷,全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73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288.03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8.6万立方米(挖方9.3万立方米,填方9.3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借方和弃方。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1.01万立方米、土地整治0.3公顷及各类排水沟;植物上对2.2公顷区域进行植草护坡、撒播草籽及景观绿化;临时措施包括密目网苫盖、编织土袋拦挡、修建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及车辆清洗站等。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南武当景区旅游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