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路、**路)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康泉****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县**镇,主要对**路和**路两条城市次干路进行改造。**路西起新蓼大道**蓼东大道,全长约1.31公里,红线宽30米;**路西起**大道**蓼东大道,全长约1.68公里,红线宽2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改造、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其中排水工程**雨水管道总长约5.32公里、污水管道总长约3.98公里及配套检查井、雨水口;交通工程包括标志标线及监控设施;照明工程安装路灯21座;绿化工程保留利用原有人行道香**393株并补植20株。项目总占地面积7.8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7.82公顷,临时占地0.05公顷。总投资6405.6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124.48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23.95万立方米,其中挖方14.16万立方米,填方9.79万立方米,借方9.12万立方米(外购石方),余方13.49万立方米运至居民迁**置工程综合利用。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雨排水管网、土地整治;植物上保留及补植行道树;临时措施包括对裸露地表及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共4500平方米。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保障市政道路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