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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旅康养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智信****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街道玄天湖景区,主要建设餐饮建筑及配套设施,总计容建筑面积约1549.10平方米,包括厨房、卡座、长廊、独立包间、多功能厅、娱乐茶室等,并配套建设道路、景观绿化、化粪池及综合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56公顷,全为永久占地,绿地率48.01%,容积率0.06,配套室外停车位19个。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12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69万立方米(挖方1.69万立方米,填方0.51万立方米),余方1.18万立方米外运****搅拌站回填。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0.38万立方米、土地整治1.23公顷及雨水管网1333米;植物上对1.23公顷区域进行乔灌草结合的景观绿化;临时措施包括防雨布覆盖4655平方米、编织土袋拦挡218米、修建临时排水沟487米、沉沙池2座及车辆清洗站1座。项目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康养旅游服务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