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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黄江实业太阳神地块“高品质、低成本”产业空间项目(一号、二号、四号厂房、箱涵、门楼及综合楼)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省**市,主要**1号、2号、4号共3栋厂房、1栋综合楼、门楼及箱涵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99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4.07万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3.93公顷,全为永久占地,绿地率4.7%。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000万元。施工期土石方挖填总量9.20万立方米(挖方8.24万立方米,填方0.96万立方米),借方0.05万立方米,弃方7.33万立方米外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为防治水土流失,项目采取综合措施:工程上实施雨水管网395米;植物上对0.19公顷区域进行景观绿化;临时措施包括坑顶及临时排水沟、集水井、多级沉沙池、洗车槽及彩条布覆盖等。项目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防治标准,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保障产业空间建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