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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现对《东部**核心区A3-13#、14#地块项目Leed绿色建筑认证咨询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款“其他内容”增加1条内容:“1.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1项“分值构成”原为:“评审得分=技术分 100 分×35%+资信分 100 分×5%+商务分 100 分×60%”。现修改为:“评审得分=技术分×35%+资信分×5%+商务分×60%”标书代写
3、本补充说明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4、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补充说明、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