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县玛瑙镇瓦苍村建设“****养殖场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22日委托****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23日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养殖场改扩建项目”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养殖场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省**县玛瑙镇瓦苍村
5)总投资:3000万元
6)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6.65万平方米,拆除现有养殖圈舍并**8栋养殖圈舍,同步配套建设场内道路、运转场地、管理用房、蓄水池、配电室、检疫室、疫病防治室等基础设施,以及消防、环保相关设施设备。****养殖场将实现年出栏生猪2万头。项目的建设是落实国家节能政策、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项目将采取完善、合理的环保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不因项目建设造成环境质量超标。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2)联系人:史拥军
3)通讯地址:**省**县玛瑙镇瓦苍村邮编:622176
4)联系方式:199****7666
5)Email:****@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重新委托的环评单位)
1)评价单位:**正微禾****公司
2)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天骄路555号
3)联系人:邹工
4)Email:****@qq.com
5)联系方式:158****2646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